2011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Q的控制

憤怒兩巴掌的代價

看過小玲的人,都會一眼就喜歡她,因為三、四歲的她,眼睛亮麗,臉蛋好可愛,好想把她抱起來親兩下。由於小玲的爸媽白天都忙著工作,所以把她托給保姆帶。一天,小玲的媽媽吳太太發現,她皮包內的錢少了1000元,百尋不著,就很生氣地質問先生:「是不是你又偷了我的錢,拿去賭博?」夫妻就為了「1000元不見了」而大吵一架,兩人氣得一整個晚上都睡不好。
隔天,吳先生下班時,去保姆家接小玲回來;一進保姆家,就聽到保姆說:今天我幫小玲洗衣服時,發現她的口袋有一張千元大鈔。吳先生聽到保姆這麼一講,馬上怒不可遏地對著小玲「啪!啪!」重重地打她兩個巴掌,並罵道:「妳這個死囡仔,竟然這麼小就會偷錢,害得我昨天晚上和你媽吵架!今天情緒壞透了,真是有夠衰!」小玲可愛的兩個小臉頰被爸爸重重一打,頓時紅了起來,也哇哇嚎啕大哭,哭聲真是淒厲。保姆一看,小玲的嘴角流血了,趕快把她抱起來,擦掉嘴角的血痕。後來,吳太太聽到消息,急忙跑來看小玲。

媽媽仔細一想,三、四歲的小女孩怎麼會「偷錢」?大概是小玲在家玩皮包時,抽出了一張千元大鈔,玩啊玩,而把鈔票揉成一糰,最後無意識地放進了口袋裡。兩、三天後,吳太太發現小玲經常哭鬧,而且反應比較遲鈍,吳太太趕緊抱著小玲到醫院去看醫生,檢查過後,醫生無情地宣告:「小玲的耳膜破裂,一個耳朵全聾,另一個耳朵半聾!」天哪!怎麼會這樣? 吳太太幾乎不敢相信,這麼可愛的小玲,居然耳膜破裂,變成聾子了? 「小玲以後一個耳朵要戴助聽器才能聽得見;另一個耳朵全聾,完全聽不見了,所以身體的平衡感會很差,你要多注意她、照顧她!」醫生對吳太太說。

後來,吳先生也為自己粗魯的「無心之過」懊悔不已,他真誠地在太太、女兒、還有長輩面前發誓──以後再也不會打女兒!同時,為了女兒的終身幸福,吳先生決定,每天要為女兒存「1000元」,看看是否可以為小玲存一千萬當嫁妝,來彌補他因一時衝動,而給小玲帶來的終身遺憾。現在,小玲已經是國中二年級的學生,身材窈窕,臉蛋依然甜美可人。雖然她個子高,卻都坐在教室第一排,因為她左耳朵完全聽不見,右耳朵必須戴著助聽器,才能聽到老師上課的講話。 而教室裡,小玲十分乖巧,但是個性相當內向、封閉,大概與覺得自己殘缺、耳聾有關吧!學校的老師這樣告訴我。

而小玲的爸媽,並沒有再生小孩。吳太太說,是為了要好好照顧小玲,同時也是對老公沒有信心,因為不知道老公的脾氣是不是還會再打小孩耳光?其實,吳先生也萬分自責,他易於發怒、憤怒的脾氣,竟然把二歲多的女兒打成耳聾,幾乎是親手把活潑、可愛女兒的一生給毀了!吳先生多麼希望再回到小玲沒有耳聾以前的甜美時光,若她活蹦亂跳的身影和笑容;然而,傷害都已經造成,已無法挽回了!再怎麼辛苦積存嫁妝給小玲,也都無法彌補做父親內心中的虧欠、悔恨與不安。

心得

王安石曾有一首詩,與「情緒智慧」有關:「風吹屋簷瓦,瓦墜破我頭;我不恨此瓦,此瓦不自由。」的確,砸到我們頭的那片瓦,是被風吹落的,它並沒有自由,也不是故意的;就如同本文中的小玲,年紀小小的她,玩著一千元鈔票、放入口袋,並非蓄意「偷」媽媽的錢,但是怒氣衝天、失去理智的父親,卻是無情地兩巴掌,使她一輩子耳聾。人在憤怒的,常控制不住手勁,一失手,就是一生無法彌補的遺憾!所以,「EQ高手」必須學習「提高情緒自制力」,讓激動和盛怒「降溫」;因為動不動就憤怒的人,只是顯示自己幼稚得無法「自我駕馭情緒」啊! 

讓我們記得,富蘭克林說:「忿怒起於愚昧,終於悔恨。」 





人脈的累積

友人前幾日打電話問候咱家可好?並明確告知以後不能這樣玩了?咱家心裡想:你是要送山頭入土為安?還是想要現在開始發奮圖強?認真工作是好事,但是它的規劃並不是你的全部!女朋友、家人、朋友之間的關係建立也很重要,而不是只有興頭上的一時之意而已。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人生的過程常有許多不定的因數,不是我們所能夠掌握。因此我們要如何讓生活過得更好,而不致被突來的事件所擊垮呢?這便是未雨綢繆的作用。咱家內心開始有點糾結,其實人際關係的建立十分不容易,出去遊玩可以是健康的,但心態環境呢?現實的環境裡有多少CASE是在酒店裡完成的?個人的出發點建立在什麼基礎上面就變得很重要了,如果不適應?行為突兀及不自然只是在預料之中。

尤以現今社會,人人好安逸而惡勞役、食必兼味、衣必錦繡、住必連樓、行必肆馬;倘若太平盛世則無大礙,一旦橫池變作則如以卵擊石,必定不堪一擊。孟子曾靠爸:「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驕逸奢侈的生活,將為日後亡國的種因。更何況都不懂活到老學到老的精髓,單純以為只要找個好工作?公司就要養你一輩子!如此的想法真的會令人覺得你們很乖巧。

凡是豫則立,不豫則廢。小至生活當中,諸如醫藥箱、保險等,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也許從未用到甚至寧可不用,但卻不可一日不備。大至社會國,人民承平日久,早己忘卻先人如何胝手胼足,蓽路藍縷地開創經濟奇蹟。一國之強盛與衰弱絕不是一朝一夕即言成敗,必定歸諸於平時所奠定的基礎。人際關係又何嘗不是呢?

古人靠爸:「寧未雨綢繆,勿臨渴而掘井。」凡事三思而後行,誠如一個好的下棋高手,走這一步的同時己經預想到五步之後了。美好安定的生活是人人皆望,但安定是建諸於各項規劃妥善基礎上,這只是說明了累積的重要性,正確的累積可以累積出財富及生活品質,錯誤的只是雜病叢生跟一世爛名而已!不是嗎?不管如何!當朋友的還是希望你們能夠過得比我好,在未來的路途上能夠比我平穩,結識的另一半都是難得的好佳人,朋友永別了。XD









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維他命B17的真相

流言

癌症在幾十年前早就有解了,只是真相一直被隱瞞, 直到網際網路的發展,這個的解答才漸漸流傳開來。如果你有癌症,最重要的就是要在短期內盡可能攝取到最大量的維生素B17。在七百億美元的化療工業的今天,依靠癌症討生活的人數比死於癌症的人還多。

真相

最近,以上這段驚人的消息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引起了很多爭論。如果癌症已經被攻克,這確實是個好消息。可維生素B17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它的作用是否真的這麼神奇呢?維生素B17指的其實是一種氰苷類的物質,由苦杏仁苷衍生而來,結構與性質都與苦杏仁苷類似。雖然被冠以維生素B17的名號,但它的維生素地位從沒有受到科學界的廣泛認可,也就是說,維生素B17並不是真正的維生素。目前沒有可靠的證據可以證實補充這種物質的益處,也沒有證據表明人體缺乏這種物質會有什麼確切的不良後果。

人們把苦杏仁苷當做藥物使用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世紀。在19世紀末,人們就曾嘗試將它做成抗腫瘤藥物。1892年,這樣的藥劑在德國上市,但此後不久由於效果不佳且毒性較大而撤出市場。到了20世紀50年代,恩斯特父子(Ernst T. Krebs, Sr. and Ernst, Jr.)將苦杏仁苷分子進行改造,得到了一種人工合成的苦杏仁苷類似物,並為它註冊了商品名Laetrile,四處宣傳其抗癌效果。一開始,他們宣稱這種物質能夠治療和控制癌症,後來,小恩斯特•克雷布斯又提出這種物質是人體必需的營養素,如果缺乏則會導致癌症,並把它稱為(維生素B17)。不過,這些看似光鮮的宣傳語從來沒有得到研究證據的支持。

為了驗證Laetrile和苦杏仁苷類物質的抗癌效果,科學家們進行了不少試驗,從細胞實驗到動物試驗,再到臨床試驗都有報導。在某些試驗中,苦杏仁苷類物質顯示出了一些抗癌的跡象,比如一定程度上誘導腫瘤細胞凋亡。但絕大多數研究,尤其是結果最具使用指導意義的臨床研究,都得出了無效的結論。2006年發表于權威循證醫學資料庫考科藍圖書館(The Cochrane Library,中文也可譯作"科克倫圖書館")的一項系統評價匯總了此前有關Laetrile療效的全部臨床研究,得出的結論為"沒有證據支持該物質能使癌症患者獲益",由此印證了這種物質並不是什麼抗癌利器,更談不上破解癌症難題的鑰匙。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等多家專業機構也均不認可Laetrile的治療效果。

如果只是療效值得懷疑,而安全性有保障的話,那麼Laetrile 或許還能作為一種保健品供人們選擇,但事實並非如此。苦杏仁苷類的物質本身無毒,但當它們被β-葡萄糖苷酶代謝分解後,就會產生有毒的氫氰酸。人體本身不產生β-葡萄糖苷酶,但人腸道中的細菌可以產生這種酶,因此服用此類物質仍有中毒的風險。Laetrile作為保健品出售,對劑量和用法都沒有嚴格規定,使用者又只是聽信廣告宣傳,對它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因此容易造成使用過量。不止如此,如果將其與其他一些藥物或保健品同時使用(比如維生素C),還會促使更多氫氰酸產生,使毒性進一步加大。醫學期刊《藥物治療年鑒》(the annals of pharmacotherapy)上就曾有過因同時服用大劑量維生素C和苦杏仁苷導致氰化物中毒致死的病例報導。出於安全考慮,早在上世紀60年代,美國多個州就禁止了Laetrile的銷售,小恩斯特•克雷布斯還曾因違法銷售危險藥品而被判罰款和監禁。現在,Laetrile製劑已經在大部分地方銷聲匿跡了,只有墨西哥等少數國家和地區還允許出售。

結論

謠言破解! 所謂的(維生素B17)根本就不是維生素,也夠不上成為抗癌藥品的資格,對人體無益而有害。服用這種物質不能預防癌症,也不能控制癌症,更不能治癒癌症,貿然用它替代正規的藥物治療只會帶來病情延誤和氰化物中毒的風險。

擴展閱讀

維生素: 指的是人體必需的一系列小分子有機物。它們大多是人體不能合成的,需要從食物中補充。維生素對機體的新陳代謝起調節作用,如果缺乏則會導致健康問題。

偽維生素: 被稱作維生素卻不是真正的維生素,這樣的物質不止有維生素B17一個。偽維生素的出現一般有兩種可能,一是當時人們對這些物質的認識不夠深入(在有了新的認識後會及時更正),二是商家為銷售產品而刻意炒作。

偽維生素包括

維生素B15: 即潘氨酸,作為預防心血管等疾病的保健品使用。沒有證據表明它對人體有益。值得一提的是,將這種物質推向市場,並宣稱其為(維生素B15)的正是文中的恩斯特父子。

維生素P: 指一些來自植物的黃酮類物質,被認為可以保護維生素C,並增強維生素C的作用,但並沒有作為維生素被認可。

Laetrile的興衰史 :關於(維生素B17)Laetrile的歷史,以及極力推廣它的恩斯特父子其人其事,這篇文章都做了詳盡的解讀。

可是?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與孟山都之間關係匪淺!

Jennifer Lin - Google+社群有位美女的舅舅得了癌症,根據文中的資料指出!德國的臨床癌症生物統計學家優瑞許‧愛博醫師(Ulrich Abel)在1990年康復雜誌提出《進展型上皮細胞癌症的化學療法》(Chemotherapy of Advanced Epithelial Cancer)的研究心得,他冷靜而不偏頗地分析過去十年的醫學報告,發現最常見的上皮細胞癌症,如肺癌、乳癌、攝護癌、直腸癌等的化療很少有成功的。而全世界每年有一百多萬人死於癌症,他們大多數曾接受過化療,使用化療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愛博還對幾百位醫師做問卷調查,發現:「許多醫生個人對癌症的觀點,與大眾所認知的資訊有如天壤地別的相反。」「如果他們自己得了癌症,他們不會做化療!即使癌細胞對化療有反應,但是腫瘤局部或完全的縮小,並不會延長病人的存活率。」「有時候癌症復發反而更加肆虐,因為化療助長抗療癌細胞的生成。」眾所皆知的事實。

愛博醫生將化療病人在存活率改善方面,統計發現!

結直腸癌:無證據顯示化療病人存活率獲改善。

胃癌:無明顯證據。

胰臟癌:存活率完全無效;未接受化療的病人活得較久。

膀胱癌:未做臨床實驗。

乳癌:無直接證據顯示化療延長存活率,化療之使用有道德上的疑問(大多數乳癌患者在手術前後都給予化療)。

卵巢癌:無直接證據。

子宮及子宮頸癌:存活率未獲改善。

頭頸部癌:存活率未得到改善,僅有零星的縮小。

對癌末患者而言:化療只是一種折磨!

一位法國的腫瘤專家查理‧馬士(Dr. Charles Mathe)甚至說:「我如果得了癌症,我絕對不會到癌症治療中心去,患者離這些中心越遠,越有生存的機會。」加州大學的哈丁‧瓊斯(Dr. Hardin Jones)分析了幾十年來癌症病人的存活率統計後說:「…癌症病人可能還是不要治療的好。」像這樣的癌症醫師的見證在戴氏書中比比皆是, 那麼 醫師為什麼還要對他們也束手無策的病症向病人說可以治療呢?

享有『心理學界的愛因斯坦』雅號的肯恩‧威爾博(Ken Wilber)在《恩寵與勇氣》(Grace and Grit, 張 老師文化出版)中,記述他的妻子罹癌的過程。他提到一位好友罹患了末期癌症,她的醫生建議接受另一種非常強烈的化療,如果照醫生的話做,應該還可以活十二個月。她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我不接受化療,還能活多久?」醫生回答:「十四個月。」再度建議她採用化療。書中又提到一位癌症治療權威寫了一本非常受重視的書《任性的細胞》(The Wayward Cell)。他花了許多篇幅說明化療為什麼無效,接著又說明即使如此,化療仍然該被採用,「因為化療能讓病人維持正確的醫療方向。」肯恩的評語:「老實說,它也阻礙了病人尋求其他的治療途徑…這根本不是在治療疾病,這是在治療心病--醫生企圖控制病人對疾病的理解以及其可能尋求的治療種類。某種治療也許對疾病無效,但對心病卻有效,因為它可以引導病人聽信某個權威和接受某種醫療。」

肯恩在書中說腫瘤醫師並非企圖惡意操縱病人,也非刻意掩飾他們的有限的技能,他們在病人熱切的期望下,同樣感到無助。因為醫療對癌症無效,所以醫師被迫扮演安慰病人的角色,雖然這類角色是宗教家的專長,對醫師而言是欠缺訓練的。但是在病人的眼中,醫生確實是地位崇高的牧師。

其實這也是事實!

主流醫師多半對另類療法不熟悉,他們的生活非常忙碌,以至於他們得依賴醫學研究或實驗簡報為訊息來源;而這些簡報又多為反對另類療法的組織機構(比如藥廠或癌症醫學中心)所準備。因為一位癌症病人對癌症醫院或中心來說是一個利潤中心(profit center),主流的癌症治療在今日的美國根深蒂固的準則的原因,就在於它們可以讓醫院賺得最多,而且保險願意付錢。所以現行的美國癌症醫療政策,會繼續掩飾事實,除非你自己從他們的神話中醒悟。

Jennifer Lin - Google+裡我提供的建議!

飲食療法(預防醫學)本來就跟主流醫學項目互相衝突,很多醫生私下表示:「都有吞魚肝油的習慣。」因為人體必需胺基酸並無法透過飲食攝取足量,以專業知識而言每人都很清楚飲食均衡的重要性,只是他們會提醒人們生病還是要看醫生。

在《沒有癌症的世界》一書中所提到維生素B17可以治療癌症,對照美國FDA與孟山都之間的關係其實並不難理解,如果我和妳角色對換?我會選擇相信第17種維生素確實可以「抑制」癌細胞——而不是可以「治癒」。細胞癌化是慢性新陳代謝疾病所誘發,再加上DNA缺陷所導致癌發的病例來說,其成因(遺傳學)及生理環境都非常的複雜。

文中段落如下:「克氏發現,要將兩者結合鍵打開,只有一種叫beta-glucosidase的葡萄糖酵素;這種酵素雖然分布於人體,但是在腫瘤處卻是含量特別高。」意思就是酵素在人體其他部份也有(腸道),只是腫瘤處的含量特別高,那是不是代表服用仍然有中毒的風險?而且複合維生素C食用會促使更多氫氰酸產生,只不過微量的氫氰酸對人體並不會有影響,但仍然有過量的中毒風險。

要萃取第17種維生素不是問題,只是——人類要由食物中攝取多少種的維生素、礦物質、胺基酸可以令身體機能正常運作?至今仍然未完全達到已知的領域。以一個健康成人來說,我是持保守態度去看待第17種維生素。但如果跟妳角色互換?我會選擇放棄化療去攝取維生素B17並注意「日常飲食的均衡」,不過在用量、用法上還是值得商榷及推敲再三。

也希望她的舅舅身體能夠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