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本末倒置的動保訴求

照片出處: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臉書(連結內有質疑與回應的討論串)
Bei fern stehenden Menschen genügt es uns ihre Ziele zu wissen, um sie im Ganzen zu billigen oder zu verwerfen. Bei näher stehenden urtheilen wir nach den Mitteln, mit denen sie ihre Ziele fördern: oft missbilligen wir ihre Ziele, lieben sie aber wegen der Mittel und der Art uhres Wollens. (對於離遠的人物,我們只要知道他們的目的,便足以籠統地臧否他們了。對於靠近的人物,我們則依據他們實現其目的的手段來做判斷;我們常常反對其目的,卻因為其實現目的的手段和方式而喜歡他們。

─Friedrich Nietzsche, Die Philosophie im tragischen Zeitalter der Griechen

引用——Wenson的隨筆網站部份摘文如上

尼釆的著作並不是很好懂......

動保團體如果凡事只為一逞私欲,心態上無關緊要,這些人其實都是虐殺的幫兇。雖然其中隱藏著許多偽善的商業行為(動保蟑螂),但為了大方向也就將行為合理化了。存在於社會、網路上的愛護貓狗人士,姑且不論這些人的圈圈有多大,當人可以藉由偉大的理念而顯得崇高時,愛心自然也就會無限上綱,由各種領域組合而成的人生如果容不下其它的聲音?這愛的格局當然只有一丁點而已。心態會影響行為,理念在定義上也有深淺之分,以台灣目前的環境而言,推廣動物權法本身就存在一個問題,以台灣目前存在的經濟狀況,它還能提供多少資源給這些毛小孩?難道由憲法賦予人權的「賤」民都該死?事實上是虐待動物的人才該死!詢問時下不願孕育而去養貓的人士,答案幾乎都是:「養貓、狗簡單,而教育人卻有很多的未知數。」觀念上如果不以「人」為本,再把對待動物的愛心給散發出去,本末倒置最終都會引發災難;想要獲得多數支持而成為大愛,心態上絕對要再審視個幾遍,否則,以這種基本教義就想要聚沙成塔?除非台灣的知識份子都死光了!

美國加州一家日本料理餐廳曾經推出「生吃活蝦」的料理,試圖以新奇的行銷手法來刺激消費,這種不尊重生命的料理手法,讓民眾及動保團體很是感冒,反正目的都是要牠們一死,為什麼要用這種殘忍的方式去吃牠們?而且還肆無忌憚的廣告!佛教弘法有曰:「因果終究會輪迴到自己身上」,因果循環並非是讓人保守而沒有作為,如果你曾為弱勢者、動物設身處地,就會具備審視本身心態的行為能力;這跟商場規則幹掉對手,或者刑求敵人以套取情資,完全是二回事。從Gary Yourofsky的演講當中可以看到他所提供的視頻,當屠宰工用戲謔的手段去宰殺一頭牛,眾人在觸目驚心之下便開始責罵這些工人,過了一段時日牛肉還是照常食用,難道這些食肉人士都是虐殺的幫兇?回到原始的狀態,人類腸道本來就不適合食用肉類,建議均衡飲食以加速腸道蠕動,這些都是通識,虐殺幫兇?著實太言重了些!單純的因果觀會讓人顯得懦弱,難道我今天吃了一把10元的空心菜,就代表以後也會變成空心菜被吃掉......?必須由出發,用認真、嚴謹的心對待生命這稱之為:「尊重」,或許,心——才是萬丈高樓的基礎。

支持修法的人士多數會和素食主義有所連結,以單純追求物種的平等心理來看,這種愛心光輝會讓人覺得溫暖;當然有些人會選擇身體健康而吃素,這的確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只可惜,動機與宗教扯在一塊兒的那些人,老愛把動物拉抬到與人類同等的地位來看,說到底,動物的環境必須由人類來塑造,地位哪來的平等看待可言?英國的蜘蛛、龍蝦是受動物法的保護;對照廢死的爭議也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前者是一個可以長期居住的烏托邦,後者則更令人玩味,我們先免除受害者的同理心來看:監獄在「感化教育」本身就存在很多問題(說感化倒不如說進修),由家庭、社會延伸的扭曲人格要端正本來就不太可能《犯罪心理學》,光養這些人對社會本身就是一種沉重負擔,制度上「人」都搞不定了,為什麼還要把寶貴的資源給分掉呢?再回到國人的生育觀念,以平均生育人數未達一人來談(全世界第一),很多家庭是抱持不孕的心態而生活,當DINK族(Double Income NKids)本來就屬於見仁見智,但有資源不孕育反而將精神挹注在竉物身上,在訴求上只為了喜好而愛屋及屋,這些人反而是動物保護法的修法阻礙。

咱家資質平庸、學而無術,平日只愛好嚼食政治、時事、情感等議題,卻極沒耐心去扮演傾聽的角色,只因好吃懶做、內容平實的人會拖累組織發展,只是,要拉平彼此差距勢必得騎驢找馬,平庸本身並不是錯,錯在於知識不肯與時俱進,習慣上又愛斷章取義、亂扯硬掰,膚淺此時便會無所遁形。人會習慣往體面的方向去走(人類行為學定義為:規律);這與刻意撒網,讓周圍人士討厭及疏離,有著耐人尋味的政治意味。邊緣化雖是重要的社交手段之一,可是,行為如果缺乏敏感及深度,則會陷入被過濾的圈圈裡頭而不知,這時體面的支持就會變得單薄及沒有意義,說太深這些人聽不懂,說太淺又不上心,也許沉默任其自生自滅是最好的選擇。「廢死是司法的最終目標」,這句話由馬總統說來卻格外的諷刺,經濟都搞不定了,談司法制度根本是本末倒置,再對照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的活動訴求,最好現在的人力資源還有餘力搞這種飛機?

台灣——的環境並沒有太差,我們有很多的第一,生育率倒數第一,居住環境倒數第一(北部有三座核電廠),政治內耗也是全世界首屈一指,連表演完一致向外的團結精神也沒有,反倒外交、經濟、政治立場很愛舔大陸當局的冷屁股;國人認為中華民國是「國家」的主軸意識其實很薄弱,這種去國化以台灣區自居的精神觀念,完全是對經濟、環境、政治心灰意冷的一種心理表態,請問!有資源誰會選擇居住台灣?就算有,也是少數。生在這個風雨飄搖的世代,努力只能圖個溫飽而已,建構未來藍圖老早已經失去了意義。小女4歲的時候我領養了一隻貓,我對牠付出的愛跟我女兒一樣多,但在思考順序上我還是以人為優先;憲法、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以人為本,為了考量社會成本及整體價值因素,虐貓案通常會被輕判罰金取捨了事,人格扭曲是社會要共同負擔的隱憂,不管他們有意或者無意,輕度或者嚴重,這些人都是社會風氣影響下的產物,結果當然得要眾人平均分攤,光是完善制度就想要防堵類似情況發生,我只能說:「老鼠看到牆依舊還是想鑽洞,即便你把牆塗抹的有多好。」

動保法精神是讓流浪狗減量並提升牠們的生存品質,再修法是為了遏阻人類虐動物而提高刑罰(可累加),雖然從立法到現在經過15次的修法成功,但藉羅永舜虐貓事件他們認為: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以易科罰金對這些人根本不痛不癢,所以2013/01/09的動保修正草案裡,某幾位立委提出支持法案原稿,內容的第二條為:提高捕捉貓犬門檻,杜絕濫捕濫殺(此條文若能通過,收容所幾乎不需要安樂死),那收容所的流浪狗費用是不是全民要繳?讓牠們痛苦的活著你、我會比較開心?要動到整體稅收改善流浪收容中心的環境,是要再造一個稅收支出黑洞?還是要讓「多數」沒有養動物的人認為這項支出是公平的?我相信這個邏輯很好推。草案裡有二項是:「不當飼養與罰則」以及「合法棄養者日後不得飼養寵物」通過初審剩下的則協商再議。在人格心理診斷裡:1兒童品性疾患(conduct disorder)、2成人反社會人格異常(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這二項是虐待動物診斷準則,如果成立則需要矯治,怎麼矯治?不會再犯嗎?殊不知心理診斷有很大的灰色空間,光塞錢就可作假,如果修法修得了人性,那事情將會好辦很多。

以上我會扯到廢死、核電、頂客族、素食主義者只不過是舉例而已,說「扯」的言下之意好像不夠專業,至於我懂不懂?我只能告訴你,我的意思很清楚:別把資源浪費在這種沒意義的事情上面,說到底這都是國家整體政策的悲哀。其實你我都懂,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養動物養人見仁見智,如果有能力不孕育下一代,反而單單「只」養貓和狗,這些人充其量不過是愛護貓狗的人士,當然其中也包含了一些激情份子,動保團體的言下之意是:要我體諒這些被牽著鼻子走的激情份子,只因為他們很有愛心?藉羅永舜虐貓事件而衍生這張他虐貓也有可能會虐人的海報,是不是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感覺?咱們就針對貓的事件去處罰這個人,雖然這種人格對人是很大的隱憂,但我告訴你反社會、變態人格的人何其多,社會風氣再下去,衍生這種人格的數量絕對會超過你、我的想像,還是你認為對對這種人進行感化時只唸個「阿彌陀佛」他就徹底覺醒了?其實你我都懂,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節紮生育對於動物而言本來就很重要,當環境造成牠們的災難時,你不用安樂代替撲殺不然誰拿錢去養?於其讓那些動保蟑螂假借名義招搖撞騙並造成生態失衡,為什麼不順便把那些垃圾也捉去安樂死?其實你我都懂,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其實你、我都懂,台灣本身沒資源去搞那種飛機,把精神放在以「人」為主的環境上,再延伸、創造動物的環境才好,這才是人家的意思,我很討厭「偽善」、「做作」、以偏概全的平庸者,這些人其實數量不在少數,衝口而出的平實智慧我真的沒格局去體諒他們。

幹!婦科的毛病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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